贵州遵义正安阳戏

阳戏产生于明洪武年间,距今已600余年历史,清初在正安民间曾一度盛行。

正安县中中观镇桂花村富家坪居住着近300户黎姓人家,每年春节,黎姓家族都会搭起戏台,表演黎氏阳戏。不仅如此,黎姓家族还把古历六月初六定为“阳戏会”,演阳戏祭祀阳戏先师和家堂历代祖先, 以告慰先人之灵。迄今,黎氏阳戏已拥有有14代传人,富家坪在正安因此被誉为”阳戏村”。

2020年12月18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示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戏乃是古代先民面对生命,面对自然,相信上天神佑和家龛先祖保佑的祭祀性还愿活动行为,以巫觋方式在所谓人神之间作歌起舞来传达旨意、达到意愿。 阳戏是道巫交媾的产儿,起源于傩祭的傩堂戏,也沾染浓厚的道教气息。 阳戏产生于明洪武年间,清初在正安民间曾一度盛行。《遵义府志·风俗》载:“歌舞祀三圣,曰阳戏。三圣:川主、土主、药王。近或增文昌,曰四圣。每灾病,力能祷者,则书愿贴,祝于神,许酬阳戏。既许后,验否必酬之。或数月工,或数年,预洁羊、豕、酒,择吉,招巫估,即于家歌舞娱神。献生、献熟,必诚必谨;余皆诙谐调弄,现者哄堂,至勾愿,送神而毕。即以祭物燕乐亲友,时以夜为常。” 阳戏广泛地涉猎了地域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,表演直观可视,唱腔、步法多样,表演时大量使用面具、道具或化装来展示人物个性和戏的内涵。语言表达通俗易懂,贴近百姓的日常生活,具有亲民、喜民和乐民的功能。从演出形式上即分内坛和外坛。内坛为阴戏,以祭祀、酬神、驱邪、消灾为主;外坛为阳戏,主要是演戏,以娱人、娱神、纳吉为主。内坛在堂屋进行,外坛则在院坝搭戏台演出。 阳戏是正安民间历代广泛流传的一种传统性戏剧,主要分布于安场镇、格林镇、芙蓉江镇、中观镇、流渡镇一带地域。历代以来,阳戏遵循着源于民间、盛于民间,早年以中观镇桂花村富家坪黎氏、安场镇自强村包家坡郑氏、格林镇太平村大地湾王氏最负盛名。及至文革前,各戏班皆广泛活跃于民间,文革时曾一度在民间中断,八十年代初,才逐渐在民间恢复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,流渡镇、安场、格林等地的戏班因老一代艺人相继谢世,现已不存。惟中观镇桂花村富家坪组黎氏以族系方式承传的戏班,遵循族之祖训得以完整传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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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观阳戏的历史渊源,根据传唱的先师本纪和历代传承人生庚甲子和籍贯信息,开山祖师陈法惠(法名,实名不详)生于明洪武三年(1370年),第2代冉祖传生于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均湖广人氏;第3代王法建从明永乐四年(1406年)至明嘉靖三年(1524年)第6代汪法旺,承传人皆为江西人氏;第7代周法盛至10代周法顺,从明嘉靖三十七年(1558年)到清顺治三年(1646年)期间,承传人系四川人氏;自11代梅法高从康熙十年(1671年)后承传人均是本地人氏。其中,传至14代黎法显,距今已600余年历史,在本地传承300余年,黎氏家族以族系形式一直传承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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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古至今,中观镇桂花村富家坪黎氏遵循祖训传男不传女、传内不传外和每年要组织族众进行两次阳戏演出,一是古历六月六“阳戏会”时,族中老幼自发聚集于祠堂, 演阳戏祭祀阳戏先师和家堂历代祖先, 以告慰先人之灵; 二是在每年的大年三十晚演阳戏, 家族通过这种形式来凝聚血亲, 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向心力。另则是让老一辈对年轻一代进行言传身教地传习族系文化,以酬祖先、以告祭先人,向先辈们传达将阳戏文化代代传承下去的愿望和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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